全椒县2023年贯彻落实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结果(四)

    发布时间:2024-01-0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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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全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全椒县“老有所学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落实方面。

    1.“老有所学行动”政策文件对人均保障经费计算基数规定不够明确。

    我县《老有所学行动实施方案》“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资金投入。……其中,镇老年学校,按200元/人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方案对人均保障经费补助人数是按各镇上报人数,还是按实际接受培训人数计算未明确。实际操作中,县教体局按镇上报老年学校学习人数拨付经费。

    2.县教体局拨付人均保障经费不准确。县教体局于2022年11月拨付十字镇老年学校2022年9-12月336名学员人均保障经费2.24万元。审计发现,上述336名学员中有99人不在该镇上报的线下学习总名单中。

    (二)运营管理方面。

    本次审计延伸调查了襄河镇、十字镇、武岗镇老年学校6所,发现我县部分镇村老年学校在运营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关注。

    1.部分老年学校办学设施不符合建设标准。审计调查发现,6所老年学校中有3所老年学校未设置适老化和无障碍设施设备,分别为襄河镇花园村、老观陈村以及武岗镇老年学校。

    2.部分老年学校课程教学不规范。审计调查发现,襄河镇花园村老年学校无课程大纲、教学计划以及教案。

    3.部分农村老年学校学习人次少、社会效益不明显。审计调查发现,6所老年学校中,除2个镇级老年学校学习人数相对较多,其余村级老年学校社会效益不明显。

    二、审计建议

    (一)落实指导监督责任。县教体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老年学校建设及课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安徽省老年大学(学校)建设指导标准(试行)》《老有所学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次延伸调查反映较为集中的老年学校场所建设、课程设置等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老有所学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县财政、县教体部门应统筹财政资金,根据方案要求落实补助经费,保障老有所学行动顺利开展。同时,应进一步明确人均保障经费补助基数,加强对各镇上报学员监管力度,杜绝各镇虚报人数和以不实人员骗取人均保障经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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